长岭地名“号”的由来

建县前期,在农安县伏龙泉建立临时衙署——长岭县设治委员会,因在漫无边际的大草原上没有任何标志,垦荒建屯极其困难。有一名鲍姓壮汉,包揽了这片大草原,人们都称这个壮汉 “荒揽头”。他事先带领部分人,骑马跑遍这块处女地,决心将大草原丈量编号。于是,这位“荒揽头”制作了109块3尺高的木质牌子,每块牌子上都用毛笔书写成醒目的号码,捆成数捆,放在马背上托着,并携带铁锹工具及猎枪。那时,草原上没有道路可行,“荒揽头”带领一伙人马按方向定位勘察。用马步丈量的方法,每块地号长宽约6华里正方形,每丈量出一号地,就挖土堆成3尺高的土堆,在土堆上竖起木牌位置,依次编成地号,由一号(一号成为元号)编到一百零九号。“荒揽头”本想继续勘察土地编号,因种种原因未能实现。所以,长岭县境内叫“号”的屯就到一百零九号为止。
长岭县建县后,“荒揽头”把其中大部分土地卖给第一任县长张呈泰,张呈泰又按地号再次卖给山东、河北等地迁来长岭的垦荒者,并以县的名义,给买主颁发了地照。这样,“号”就在地照上被官方固定下来了。大批垦荒者纷纷奔赴长岭,在自己所买的土地上开荒,建房,打井,立屯,屯子就以地“号”为名。有的地名没立屯,开垦了土地耕种,地号就失掉了。所以,叫“号”的屯不是从一号到一百零九号都有。
来源:《长岭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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