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纥人有何风俗?

回纥人的婚俗
回纥汗国建立前,回纥人的婚姻制度还保留了一些母系氏族社会的特色。《隋书‧铁勒传》记载回纥与突厥的婚俗大致相同,不同的是婚后丈夫要住在妻子家,待妻子生下孩子后,才一同回夫家。与突厥相同,回纥人在父亲、兄长死后,儿子可娶后母,弟弟可娶嫂嫂。此外,回纥人还流行多妻制,有时还掠夺其他部落或中原汉人女子为妻妾。
回纥妇女的社会地位较高,这与游牧社会的生活有关。回纥汗国的妇女可作为使节出外。此外,回纥可汗先后建立了几座可敦城、公主城。可敦自有一套官署随从,并有一定发号施令的权力。
回纥的葬俗
回纥人早期实行土葬。根据考古资料显示,当时的土葬是有坟墓的,下葬时尸体置于木板上,再放到墓室右角,死者头朝北或朝东,墓室用木板、圆木或石头封闭。
回纥汗国建立后,人们开始实行突厥人的火葬法。如回纥人仆固怀恩于公元765年死后,他的部属便为他进行火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