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一、临时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个人户口簿。如果申请人属于集体户口,则需提供拥有其常驻户口资料的那张集体户口簿上的载有其常住人口信息的页面以及他/她自己的常驻户口登记卡。
此外,还应出示原身份证领取凭证(仅用于核查,无需回收)。
2.对于本市居住且持有市民身份证但正在办理新的身份证或已有旧证需要更换或已经丢失需要补办的本市居民来说,在其新身份证尚未发放之前,如急需使用身份证明文件,他们可以向户籍地所在的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在中国,身份证并不需要挂失并且也不能进行公布遗失的公告声明,因为这种做法缺乏法律依据。
4.遵循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若居民身份证遗失,需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用新证件。
5.确实,公布遗失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但是这是自愿性质的行动。
6.目前情况下,无论是现有的身份证还是丢失后正在等待制作的身份证,它们都是被允许使用的。而且,即使身份证丢失,也无法直接注销原有的身份证信息。两者显著的区别在于身份证表面被印刷的“签发日期”。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二、临时居住证可以上牌吗
当然是可以的。无疑,临时居住证具备上车牌的资格。
然而,这个临时居住证必须处于有效期范围之内,并依据该居住证或其回执便可完成车牌的上牌工作。若您已经满足了有关规定却仍旧未办取临时居住证,那么您可以选择委托协助管理员前往所在地新居民事务管理机构开具相应的证明文件,随后携带此项证明再进行具体的办事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为了成功办理短暂居住证,您需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首先,携带个人户口簿或者集体户口簿中与您本人相关的页面及常住户口登记卡片,同时还需要提供原身份证领取凭证作为辅助材料;其次,对于那些急需身份证明的本市居民,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临时身份证,而未成年人则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再次,请注意,身份证并不需要进行挂失处理,如果不幸遗失,应该按照相关规定重新进行申领;最后,公开宣布身份证遗失属于自愿行为,并无强制要求。此外,现有的身份证和正在制作过程中的新身份证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法直接注销原有的身份证信息,唯一的区别在于“签发日期”这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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