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社会工作党委、各区县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精神,今年市社会工作党委将进一步深化市区联动工作,以发挥市、区(县)各自优势,合力推动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和社会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型 根据项目的特征,可按总结推广类、示范引领类、培育探索类等三种类型申报。 (二)申报数量 原则上,每个区县至少申报1个项目,最多申报3个项目。市社会工作党委结合实际,在各区县上报的项目中遴选并确定年度市区联动项目。 (三)申报途径 各区县根据不同项目内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社会组织党建、人才队伍、社会建设等)向市社会工作党委相关业务处室进行申报,经各业务处室初审汇总并报党委审定后,由各业务处室联系对应区县组织实施。 注:今年由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处联系的联动项目“上海‘两新’组织党建‘四大体系’研究”相关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二、时间要求 3月底前,市社会工作党委相关业务处室与各区县沟通,酝酿本年度市区联动项目。 4月底前,各区县填写《市区联动项目申报表》(附件1),报送至市社会工作党委相关业务处室。 5月中旬前,市社会工作党委各业务处室审核申报材料,确定联动项目并与各区县签署《项目任务书》(附件2)。 11月底前,市社会工作党委对项目开展评估和考核。 12月底前,适时对优秀联动项目进行总结、宣传和推广。 三、工作要求 1、对确定为2016年度市区联动的项目,市社会工作党委将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支持。同时,请各区县社会工作党委、社建办根据项目情况给予相应的经费保障。 2、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市区联动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对联动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附件:1.市区联动项目申报表 2.中共上海市社会工作委员会项目任务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处:薛鸿飞 电话:18918885718 电子邮箱:xuehongfei@shshjs.gov.cn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处:任岭 电话:18918885761 电子邮箱:renlin@shshjs.gov.cn 人力资源处(统战处):陆文 电话:18918885743 电子邮箱:luwen@shshjs.gov.cn 社会建设处:辛亮亮 电话:18918885751 电子邮箱:xinliangliang@shshjs.gov.cn 通讯地址:大沽路100号6楼 邮编:200003 中共上海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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