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贯彻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认真研修 聚力前行 力争在社会治理创新上有新作为
    
2017年5月26日 13:55
 

WDCM上传图片

 

  日前,市社会工作党委、市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与上海市委党校第四分校、上海行政学院第四分校联合举办“上海市社会治理‘十三五’规划研修班”,研修班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上海市社会治理“十三五”规划》,加强工作交流、展开工作研讨、着眼解决问题,把规划的内容落实到实践中去。研修班的主要内容包括《上海市社会治理“十三五”规划》解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基层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及处置、党建引领下的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发展等专题。来自全市社会治理领域的相关职能部门、区社会工作党委、区社会建设办公室以及部分街镇的负责人和相关骨干参加了研修班。

  市社会工作党委巡视员袁建国同志在开班动员式上指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希望上海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上有新作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市委书记韩正同志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提出要“让群众幸福指数跑赢经济增长指数,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法治化管理水平,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这些重要指示和精神为我们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建设工作指明了目标方向。

  研修班学员们在研讨中,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创新社会治理需要体制机制的创新。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既不只是市委的事,也不只是某个局部、某些人的事;只有各领域、各区一起动手,坚持党领导下的全社会广泛参与,才能不断取得进展和成效。不少社会建设领域的工作,是难以用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和部门职能划分去简单分工的,需要部门的联合、条块的联动、政社的合作等新的组织方式来完成。这也许就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新课题、新挑战。二是创新社会治理需要法治的健全。近年来,创新社会治理特别强调“补短板,强法治”,其中的“五违四必”、外环线内禁燃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以及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食品安全工作等,无不与法治的健全完善密切相关。对基层来说,去年以来相继出台的街道办事处条例、党工委工作规则,以及居委会工作条例和相关办法、清单,都为基层法治提供了保障,有的还弥补了空白,补了基层法治的短板,让基层工作进一步有章可循。三是创新社会治理需要社会组织的参与。当前,着力推进的四类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和社会各方力量(如“两代表一委员”)对社会治理的参与,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如何引导、动员、组织,有哪些创新的、行之有效的手段和载体,这是推进基层治理需要重点思考的。既要重视这些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发展培育,又要逐步形成、不断完善可操作的、可复制的、常态化的工作制度和工作项目。四是创新社会治理需要切实发挥党建引领的作用。要进一步形成党建引领的共识,做大做强区域化党建三级平台,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的全覆盖党建平台,利用政府资源有边界、党建资源无边界的特点,充分整合起各类社会治理资源,凝聚起强大的参与力量和形成广泛的治理共识,建立形成党建一网覆盖的组织体系。要发挥好基层各级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支部建在园区、支部建在团队、甚至建在广场、公园、码头,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和场所,都有党建的覆盖,并按区域纳入到社区,确保社会治理无缝隙。还要突出党建对基层自治共治的“引导”与“领航”,既让自治共治产生于群众共同的需求,也让自治共治有正确的前进方向,避免开无轨电车而导致失衡混乱。

  在结业式上,学员们回顾总结了研修班的三个特点:一是课程设置既有质又有量。既有社会治理“十三五”规划的解读,还有市委今年一号文件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的解读;既有党校专家对当前社会治理前沿问题的梳理剖析,又有对基层实践案例的研究分析;既有理论工作者对兄弟省市典型经验的介绍,又有一线实务工作者对社会组织孵化培育、规范管理、参与治理方面的经验分享。二是教学安排既紧凑又丰富。实现了三个结合: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相结合、请进来和走出去(现场教学)相结合、学习培训和工作研讨结合。三是学员体验既收获知识信息也感到压力的传递。做好“十三五”时期社会治理工作,尤其是要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大家普遍感到了在理论储备上的不足、形势研判上的不足、工作钻研上的不足、实践探索上的不足。为此,学员们也提出了以下三点建议:一是开设专题短训班。围绕《上海市社会治理“十三五”规划》,分若干个专题,不拘形式、形式多样地开办专题短训班,时间一般为1-2天,主题如:城市党建、创新治理热点、社区自治共治等。二是适当扩大培训范围。专门辟出时间来培训研修,机会难得,根据不同主题、专题、议题,将范围适当扩大到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科室负责同志,也可给部分街道、镇的分管领导培训学习的机会。三是组织分享共享沙龙。大家到各区现场参观学习,碰撞观点、启发思考、交流分享、破解难题,形成一股全市上下的合力,努力实现“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上有新作为”。

【关闭窗口】
上海市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严禁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32245